本实用新型涉及除草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包含两个电池包的割草机。
背景技术:
步进式割草机为常用割草器,为了使用方便,其一般将手柄和集草袋设置在割草机机身的后部,这样就会导致割草机的整体重心偏向于割草机的后部,导致割草机的重心不稳,并且随着割草机在使用过程中收集和储存草屑,会进一步影响割草机的重心,改变整个割草机的平衡,从而给操作者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双包割草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包割草机,避免局部偏重,方便操作者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双包割草机,包括底壳和机身壳体,所述机身壳体设置于所述底壳的上侧,所述底壳上从前往后依次设有前轮组、电机和后轮组,所述机身壳体上设有电池容置腔,所述电池容置腔内设有电池组,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前轮组和所述电机连线的上侧,所述双包割草机未工作时的重心位于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以使所述双包割草机在工作时,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从所述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移动到第二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其中,所述电池组包括两个电池包,所述第一中点为所述前轮组的重心与所述电机连线的中点,所述第二中点为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和所述电机连线的中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前轮组和所述电机连线的上侧,所述电池组包括两个电池包,两个电池包的重量使所述双包割草机未工作时的重心位于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以使所述双包割草机在工作时,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从所述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移动到第二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保证了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始终在所述第一中点和所述第二中点之间,避免了局部偏重的情况,方便操作者使用。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的长度所在方向垂直于地面,所述电池包的厚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平行,所述电池包的宽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垂直且平行于地面。其有益效果在于:有利于节约空间。
优选地,所述前轮组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前行走轮、前行轮轴和第二前行走轮,所述后轮组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后行走轮、后行轮轴和第二后行走轮,所述电机设置于所述前行轮轴中点与所述后行轮轴中点的连线上。其有益效果在于:保证所述电机位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中分线上,避免影响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前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前轮组的重心,所述后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其有益效果在于:保证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位于中分线上,避免出现侧翻。
优选地,在水平且垂直于所述双包割草机前行方向的方向上,所述电池组的重心到所述双包割草机的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电池包的宽度,且所述中分线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行方向平行。其有益效果在于:避免所述双包割草机在水平且垂直于所述双包割草机前行方向的方向上出现翻倒。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上。其有益效果在于:避免所述双包割草机因所述电池组影响而使重心偏离中分线。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为锂电池包。其有益效果在于:所述锂电池包是常用电池包,电力充足,成本低。
优选地,所述前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等于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其有益效果在于:避免所述电机影响所述双包割草机前后方向上的重心。
优选地,所述电池容置腔的一侧设有电池包翻盖,且所述电池包翻盖与所述电池容置腔为轴连接。
优选地,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地面垂直,且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切割刀片。
优选地,所述双包割草机还包括手柄和集草袋,所述手柄通过手柄角度调节结构与所述机身壳体连接,所述集草袋与所述机身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手柄上设有控制盒,所述底壳下侧设有进草口,所述底壳和所述机身壳体之间设有集草腔道,所述集草腔道连通所述进草口和所述集草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包割草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双包割草机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除非另外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文中使用的“包括”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双包割草机,参照图1和图2,所述双包割草机10包括底壳11和机身壳体12,所述机身壳体12设置于所述底壳11的上侧,所述底壳11上从前往后依次设有前轮组111、电机112和后轮组113,所述机身壳体12上设有电池容置腔121,所述电池容置腔121内设有电池组1211,所述电池组1211设置于所述前轮组111和所述电机112连线的上侧。所述双包割草机10还包括手柄13和集草袋14,所述手柄13通过手柄角度调节结构15与所述机身壳体12连接,所述集草袋14与所述机身壳体12可拆卸连接,所述手柄13上设有控制盒131。所述双包割草机10未开始工作时(即集草袋14中没有草屑时)的重心位于第一中点(图中未标示)和所述电机112之间。所述双包割草机10在工作时,随着使用过程中收集和存储草屑,所述双包割草机10的重心从所述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112之间移动到第二中点(图中未标示)和所述电机112之间。其中,所述电池组1211包括两个电池包,即第一电池包12111和第二电池包12112,所述第一中点为所述前轮组111的重心与所述电机112连线的中点,所述第二中点为所述后轮组113的重心和所述电机112连线的中点。
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前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等于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2,所述电池组1211位于所述前轮组111和所述电机112连线的上侧,所述双包割草机10未工作时的重心位于第一范围点和所述电机112之间。所述双包割草机10在工作时,随着在使用过程中收集和存储草屑,所述双包割草机10的重心从所述第一范围点和所述电机112之间移动到第二范围点和所述电机112之间。所述前轮组111的重心与所述电机112连线的长度为a,所述第一范围点位于所述前轮组111的重心与所述电机112连线上,且离所述电机112的距离为0.3×a;所述后轮组113的重心与所述电机112连线的长度为b,所述第二范围点位于所述后轮组113的重心与所述电机112连线上,且离所述电机112的距离为0.3×b。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包的长度所在方向垂直于地面,所述电池包的厚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平行,所述电池包的宽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垂直且平行于地面。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包为锂电池包,所述锂电池包为步进式割草机领域常用电池包。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1,所述前轮组111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前行走轮1111、前行轮轴(图中未标示)和第二前行走轮1112,所述后轮组113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后行走轮(图中未标示)、后行轮轴(图中未标示)和第二后行走轮(图中未标示),所述电机112设置于所述前行轮轴中点与所述后行轮轴中点的连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前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前轮组的重心,所述后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后轮组的重心。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在水平且垂直于所述双包割草机前行方向的方向上,所述电池组的重心到所述双包割草机的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电池包的宽度,且所述中分线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行方向平行,以使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距离所述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电池包的宽度的一半。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地面垂直,且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切割刀片。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1,所述电池容置腔121的一侧设有电池包翻盖1212,且所述电池包翻盖1212与所述电池容置腔121为轴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图2,所述底壳11上设有调高机构114,所述底壳11下侧设有进草口115,所述底壳11和所述机身壳体12之间设有集草腔道116,所述集草腔道116连通所述进草口115和所述集草袋14。所述调高机构为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在此不做赘述。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集草腔道上设有风机。
虽然在上文中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但是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能够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化。但是,应理解,这种修改和变化都属于权利要求书中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之内。而且,在此说明的本实用新型可有其它的实施方式,并且可通过多种方式实施或实现。
1.一种双包割草机,包括底壳和机身壳体,所述机身壳体设置于所述底壳的上侧,所述底壳上从前往后依次设有前轮组、电机和后轮组,所述机身壳体上设有电池容置腔,所述电池容置腔内设有电池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前轮组和所述电机连线的上侧,所述双包割草机未工作时的重心位于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以使所述双包割草机在工作时,所述双包割草机的重心从所述第一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移动到第二中点和所述电机之间,其中,所述电池组包括两个电池包,所述第一中点为所述前轮组的重心与所述电机连线的中点,所述第二中点为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和所述电机连线的中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的长度所在方向垂直于地面,所述电池包的厚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平行,所述电池包的宽度所在方向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进方向垂直且平行于地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组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前行走轮、前行轮轴和第二前行走轮,所述后轮组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后行走轮、后行轮轴和第二后行走轮,所述电机设置于所述前行轮轴中点与所述后行轮轴中点的连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前轮组的重心,所述后行轮轴的中点处为所述后轮组的重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水平且垂直于所述双包割草机前行方向的方向上,所述电池组的重心到所述双包割草机的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电池包的宽度,且所述中分线与所述双包割草机的前行方向平行。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中分线所在竖直平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为锂电池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等于所述后轮组的重心到所述电机的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容置腔的一侧设有电池包翻盖,且所述电池包翻盖与所述电池容置腔为轴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地面垂直,且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切割刀片。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双包割草机还包括手柄和集草袋,所述手柄通过手柄角度调节结构与所述机身壳体连接,所述集草袋与所述机身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手柄上设有控制盒,所述底壳下侧设有进草口,所述底壳和所述机身壳体之间设有集草腔道,所述集草腔道连通所述进草口和所述集草袋。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