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与流程

专利2022-06-29  103


本发明涉及森林资源清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



背景技术: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形成了以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主体的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为主体的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主要依据数理统计理论进行设计,采用固定样地定期复查的抽样调查方法,简称“一类清查”。其成果是反映全国和各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以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二类调查”。其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总之,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满足了国家及生产单位从宏观及微观上对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的数据需求,为国家制定林业方针、政策、生产单位科学的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提供了准确的、详实的、科学的依据。但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和二类调查采用的方法不同,服务对象和目的也不同。为了规范其数据的使用,国家林业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清查成果使用的通知》,明确规定一类清查数据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区域和各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二类调查数据主要用于评价具体经营单位(县、林业局、林场)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状况,为基层林业生产经营和生态建设服务。

尽管如此,在同一个调查范围,同样的调查队伍,同样是科学的、但不一样的调查方法,产生了两套不同的数据,给数据的使用者带来了不便。一类连清和二类调查是两套体系,调查采用的方法不同,服务对象和目的也不同,因而其成果数据不完全一致,成果的使用有相应的范围规定。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以林资发【2006】111号文件明确规定:一类连清数据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区域和各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二类调查数据主要用于评价具体经营单位(县、林业局、林场)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状况,为基层林业生产经营和生态建设服务。因此设计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包括步骤一,数据处理;步骤二,控制形式;步骤三,数据融合;步骤四,数据验证;

其中在上述步骤一中,数据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1)平台:arcgis,excel,forstat2.0;

2)方法: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采用了数学规划模型――线性规划及非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来处理;

其中在上述步骤二中,采用一类总体数据控制二类调查数据,包括以下要求:

1)技术标准保持一致:有关技术标转,尤其是地类和林种划分的标准,应该保持一致;

2)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协调一致:一类清查的周期为5年,二类周期为10年,二者应通过调查时间的调整逐步达到协调统一;

3)制定有关协调措施:

①在技术上,要求二类调查和一类清查成果的有关主要数据,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必须尽量协调;

②在原则上,地方各级资源数据应该层层控制,而全省的资源总数由一类清查来控制,不应超出规定的误差限;

其中在上述步骤三中,数据融合是指当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两套数据并存时,依据两个调查体系的各自特征,按照邻近、相似地域或县市林地更新前后的逻辑关系,通过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方法与手段,综合出一套修正数据;

1)一类清查是有精度保证的实测调查,且具有指标值越大精度越高的特征,林地面积、林木蓄积2个总体指标及森林面积、森林蓄积2个大成数指标,拟采用一类清查数据;

2)二类调查不论指标值大小,其调查精度基本一致,一类清查小成数指标精度很低,除上述四大指标外的其它指标,依据二类调查结果,通过按占比摊算方法确定其指标值;

3)具体数据融合程序:

①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4大指标按一类清查结果确定指标值;

②面积类指标与蓄积类指标两大体系,按照各指标的逻辑层级关系,在每一个逻辑层内先根据二类调查指标值计算各指标的占比;

③再根据其占比大小按逻辑层对一类清查的全额或余额进行摊算,得到经融合处理后的指标值;

其中在上述步骤四中,为了保证数据处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通过随机抽样,对基础数据及融合结果数据进行验证。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步骤二中,所谓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并非要求两个调查体系的指标数据完全相等,而是要求二类调查的指标数值落在一类清查相应指标的区间范围内,且越接近指标中值越好;若超出区间范围,则需要进行纠错、补课、调整乃至返工。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步骤二中,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主要是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林木蓄积、森林蓄积4个大成数指标的控制。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步骤二2)中,一种理想的模式是:同时在某个五年计划的第4年开展调查(第5年产出成果,为制定五年计划盒编制采伐限额等提供依据);5年后一类清查开展下一轮复查,二类调查数据进行系统更新;10年后二者有同步进行调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当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两套数据并存时,依据两个调查体系的各自特征,按照邻近、相似地域或县市林地更新前后的逻辑关系,通过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方法与手段,综合出一套修正数据,解决了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两套数据之间的协调性问题,实现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科学对接。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立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包括步骤一,数据处理;步骤二,控制形式;步骤三,数据融合;步骤四,数据验证;

其中在上述步骤一中,数据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1)平台:arcgis,excel,forstat2.0;

2)方法: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采用了数学规划模型――线性规划及非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来处理;

其中在上述步骤二中,采用一类总体数据控制二类调查数据,所谓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并非要求两个调查体系的指标数据完全相等,而是要求二类调查的指标数值落在一类清查相应指标的区间范围内,且越接近指标中值越好;若超出区间范围,则需要进行纠错、补课、调整乃至返工,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主要是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林木蓄积、森林蓄积4个大成数指标的控制,包括以下要求:

1)技术标准保持一致:有关技术标转,尤其是地类和林种划分的标准,应该保持一致;

2)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协调一致:一类清查的周期为5年,二类周期为10年,二者应通过调查时间的调整逐步达到协调统一,一种理想的模式是:同时在某个五年计划的第4年开展调查(第5年产出成果,为制定五年计划盒编制采伐限额等提供依据);5年后一类清查开展下一轮复查,二类调查数据进行系统更新;10年后二者有同步进行调查;

3)制定有关协调措施:

①在技术上,要求二类调查和一类清查成果的有关主要数据,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必须尽量协调;

②在原则上,地方各级资源数据应该层层控制,而全省的资源总数由一类清查来控制,不应超出规定的误差限;

其中在上述步骤三中,数据融合是指当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两套数据并存时,依据两个调查体系的各自特征,按照邻近、相似地域或县市林地更新前后的逻辑关系,通过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方法与手段,综合出一套修正数据;

1)一类清查是有精度保证的实测调查,且具有指标值越大精度越高的特征,林地面积、林木蓄积2个总体指标及森林面积、森林蓄积2个大成数指标,拟采用一类清查数据;

2)二类调查不论指标值大小,其调查精度基本一致,一类清查小成数指标精度很低,除上述四大指标外的其它指标,依据二类调查结果,通过按占比摊算方法确定其指标值;

3)具体数据融合程序:

①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4大指标按一类清查结果确定指标值;

②面积类指标与蓄积类指标两大体系,按照各指标的逻辑层级关系,在每一个逻辑层内先根据二类调查指标值计算各指标的占比;

③再根据其占比大小按逻辑层对一类清查的全额或余额进行摊算,得到经融合处理后的指标值;

其中在上述步骤四中,为了保证数据处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通过随机抽样,对基础数据及融合结果数据进行验证。

综上所述,解决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两套数据之间的协调性问题,实现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科学对接。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包括步骤一,数据处理;步骤二,控制形式;步骤三,数据融合;步骤四,数据验证;其特征在于:

其中在上述步骤一中,数据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1)平台:arcgis,excel,forstat2.0;

2)方法: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采用了数学规划模型――线性规划及非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来处理;

其中在上述步骤二中,采用一类总体数据控制二类调查数据,包括以下要求:

1)技术标准保持一致:有关技术标转,尤其是地类和林种划分的标准,应该保持一致;

2)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协调一致:一类清查的周期为5年,二类周期为10年,二者应通过调查时间的调整逐步达到协调统一;

3)制定有关协调措施:

①在技术上,要求二类调查和一类清查成果的有关主要数据,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必须尽量协调;

②在原则上,地方各级资源数据应该层层控制,而全省的资源总数由一类清查来控制,不应超出规定的误差限;

其中在上述步骤三中,数据融合是指当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两套数据并存时,依据两个调查体系的各自特征,按照邻近、相似地域或县市林地更新前后的逻辑关系,通过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方法与手段,综合出一套修正数据;

1)一类清查是有精度保证的实测调查,且具有指标值越大精度越高的特征,林地面积、林木蓄积2个总体指标及森林面积、森林蓄积2个大成数指标,拟采用一类清查数据;

2)二类调查不论指标值大小,其调查精度基本一致,一类清查小成数指标精度很低,除上述四大指标外的其它指标,依据二类调查结果,

通过按占比摊算方法确定其指标值;

3)具体数据融合程序:

①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4大指标按一类清查结果确定指标值;

②面积类指标与蓄积类指标两大体系,按照各指标的逻辑层级关系,

在每一个逻辑层内先根据二类调查指标值计算各指标的占比;

③再根据其占比大小按逻辑层对一类清查的全额或余额进行摊算,

得到经融合处理后的指标值;

其中在上述步骤四中,为了保证数据处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通过随机抽样,对基础数据及融合结果数据进行验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所谓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并非要求两个调查体系的指标数据完全相等,而是要求二类调查的指标数值落在一类清查相应指标的区间范围内,且越接近指标中值越好;若超出区间范围,则需要进行纠错、补课、调整乃至返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一类清查对二类调查的控制,主要是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林木蓄积、森林蓄积4个大成数指标的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2)中,一种理想的模式是:同时在某个五年计划的第4年开展调查(第5年产出成果,为制定五年计划盒编制采伐限额等提供依据);5年后一类清查开展下一轮复查,二类调查数据进行系统更新;10年后二者有同步进行调查。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包括步骤一,数据处理;步骤二,控制形式;步骤三,数据融合;步骤四,数据验证;采用一类总体数据控制二类调查数据,包括以下要求:技术标准保持一致;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协调一致;制定有关协调措施:该一、二类国家森林资源数据转换方法,当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两套数据并存时,依据两个调查体系的各自特征,按照邻近、相似地域或县市林地更新前后的逻辑关系,通过线性规划、成对数据回归、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方法与手段,综合出一套修正数据,解决了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两套数据之间的协调性问题,实现一类清查与二类调查的科学对接。

技术研发人员:刘菊;梁守伦;杨静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技术研发日:2020.01.14
技术公布日: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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