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灭火工具领域,具体涉及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
背景技术:
汽车自燃事故经常发生,不但给人们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也危害到了公共安全。
目前,自动灭火装置主要用于建筑物室内,它是通过传感器探测烟雾、热释电红外线、高温等物理参数,发现火情后自动喷洒灭火剂或水进行自动灭火。
因为要用电,这些装置无法用于汽车。原因是汽车自燃往往是电路短路、燃油泄漏造成的。电路短路,蓄电池就无法为自动灭火装置提供电,因而用电的自动灭火装置不能在汽车上可靠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的技术方案。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灭火器本体、齿轮箱、凸轮、顶杆、第一弹簧、第二弹簧、第四齿轮、齿条和拉线,灭火器本体的开关包括开关上把手和开关下把手,顶杆的下部具有顶杆挡板,顶杆的上端与开关上把手连接,第一弹簧套接于顶杆,第一弹簧的上端与开关下把手连接,下端与挡板连接,齿轮箱的上部与凸轮传动连接,凸轮与顶杆的下端相对应,齿轮箱的下部与第四齿轮传动连接,第四齿轮与齿条啮合,齿条一端与第二弹簧连接,另一端与拉线连接。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箱包括齿轮箱壳体,齿轮箱壳体内自上而下依次转动连接第一转轴、第二转轴和第三转轴,第一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一齿轮,第二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二齿轮,第三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三齿轮,三个齿轮依次啮合,第一转轴从齿轮箱壳体穿出,穿出的部分与凸轮固定连接,第三转轴从齿轮箱壳体穿出,穿出的部分与第四齿轮固定连接。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为压簧。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为拉簧。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向块,导向块具有供顶杆穿过的导向孔。
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轮部和l形的凸出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为纯机械结构,不需要用电,工作独立,不受汽车电路起火影响,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齿轮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包括灭火器本体1、齿轮箱2、凸轮3、顶杆4、第一弹簧5、第二弹簧6、第四齿轮7、齿条8、导向块10和拉线9,灭火器本体1的开关包括开关上把手100和开关下把手101,顶杆4的下部具有顶杆挡板400,顶杆4的上端穿过开关下把手101并与开关上把手100连接,第一弹簧5套接于顶杆4,第一弹簧5为压簧,第一弹簧5的上端与开关下把手101连接,下端与挡板400连接,齿轮箱2的上部与凸轮3传动连接,凸轮3与顶杆4的下端相对应,齿轮箱2的下部与第四齿轮7传动连接,第四齿轮7与齿条8啮合,齿条8一端与第二弹簧6连接,另一端与拉线9连接,第二弹簧6为拉簧,导向块10位于顶杆4的挡板400与凸轮3之间,顶杆4的下端穿过导向块10的导向孔。其中,齿轮箱2和导向块10可以固定于汽车发动机舱,也可以固定于灭火器本体1,齿条8在汽车发动机舱或灭火器本体1上滑动,拉线9和第二弹簧6连接于汽车发动机舱。
作为优化,所述齿轮箱2包括齿轮箱壳体200,齿轮箱壳体200内自上而下依次转动连接第一转轴201、第二转轴202和第三转轴203,第一转轴201上固定连接第一齿轮204,第二转轴202上固定连接第二齿轮205,第三转轴203上固定连接第三齿轮206,三个齿轮依次啮合,第一转轴201从齿轮箱壳体200穿出,穿出的部分与凸轮3固定连接,第三转轴203从齿轮箱壳体200穿出,穿出的部分与第四齿轮7固定连接。
作为优化,所述凸轮3包括轮部和l形的凸出部。
作为优化,顶杆4与开关上把手100转动连接,顶杆4与开关下把手101的通孔、导向块10的导向孔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使顶杆4能够轻微的左右摆动。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顶杆4可以不与开关上把手100转动连接,而是穿过开关上把手100并在顶杆4顶部设置一挡块,使顶杆4挂在开关上把手100上。
作为优化,拉线9采用易燃的材料制成。
正常情况时,如图1所示,凸轮3的凸出部顶住顶杆4的下端;汽车发动机舱内着火时,如图2所示,火烧断拉线9,第二弹簧6拉动齿条8,齿条8带动第四齿轮7转动,第四齿轮7通过第三转轴203带动第三齿轮206转动,第三齿轮206依次带动第二齿轮205和第一齿轮204转动,第一齿轮204通过第一转轴201带动凸轮3转动,凸轮3的凸出部不再顶住顶杆4的下端,顶杆4在第一弹簧5的作用下朝向移动,并带动开关上把手100向下转动,使灭火器本体1工作。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1.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灭火器本体、齿轮箱、凸轮、顶杆、第一弹簧、第二弹簧、第四齿轮、齿条和拉线,灭火器本体的开关包括开关上把手和开关下把手,顶杆的下部具有顶杆挡板,顶杆的上端与开关上把手连接,第一弹簧套接于顶杆,第一弹簧的上端与开关下把手连接,下端与挡板连接,齿轮箱的上部与凸轮传动连接,凸轮与顶杆的下端相对应,齿轮箱的下部与第四齿轮传动连接,第四齿轮与齿条啮合,齿条一端与第二弹簧连接,另一端与拉线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箱包括齿轮箱壳体,齿轮箱壳体内自上而下依次转动连接第一转轴、第二转轴和第三转轴,第一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一齿轮,第二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二齿轮,第三转轴上固定连接第三齿轮,三个齿轮依次啮合,第一转轴从齿轮箱壳体穿出,穿出的部分与凸轮固定连接,第三转轴从齿轮箱壳体穿出,穿出的部分与第四齿轮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为压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为拉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向块,导向块具有供顶杆穿过的导向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轮部和l形的凸出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自燃自动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与开关上把手转动连接。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