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
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往往是不对公众公开的,而是由内部基金进行监管,因为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导致其因为监管不力而带来的后果比其他非公益类的金融机构监管不力的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例如,这种资金流向的不透明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此类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不信任,降低了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公信力,进而导致公益类的基金机构无法有效地吸收社会募捐的资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公益基金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不透明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可选地,所述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的步骤包括: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获取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
基于预设兑换规则和所述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和/或固定资产兑换为数字资产。
可选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
若在所述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中,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小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可选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收款方的账户类型;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收款方为境外账户,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发送至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以供所述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对此次数字资产汇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可选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可选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的步骤包括:
若二次审核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若二次审核不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不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可选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身份检查和/或aml反洗钱检查;
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
进一步地,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包括:
发行模块,用于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审核模块,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允许模块,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结果、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进一步地,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步骤。
进一步地,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通过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本发明通过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将公益基金持有方的资金流向和审核情况记录在区块链中,使得公益类的基金机构中的资金取向和使用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了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公信力,并通过汇款方对收款方的一次审核、数字资产发行方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这两重审核增加了公益基金流动的监管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实施例方案涉及的设备硬件运行环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较佳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往往是不对公众公开的,而是由内部基金进行监管,因为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导致其因为监管不力而带来的后果比其他非公益类的金融机构监管不力的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例如,这种资金流向的不透明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此类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不信任,降低了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公信力,进而导致公益类的基金机构无法有效地吸收社会募捐的资金。
基于上述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实施例方案涉及的设备硬件运行环境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所示,该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例如cpu,通信总线1002、用户接口1003,网络接口1004,存储器1005。其中,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显示屏(display)、输入单元比如键盘(keyboard),可选用户接口1003还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网络接口1004可选的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存储器1005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稳定的存储器(non-volatilememory),例如磁盘存储器。存储器1005可选的还可以是独立于前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设备。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中示出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的硬件结构并不构成对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存储器1005中可以包括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以及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其中,操作系统是管理和控制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与软件资源的程序,支持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以及其他程序或软件的运行;网络通信模块用于管理和控制网络接口1004;用户接口模块用于管理和控制用户接口1003。
在图1所示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硬件结构中,网络接口1004主要用于连接后台服务器,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用户接口1003主要用于连接客户端(用户端),与客户端进行数据通信;处理器1001可以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进一步地,所述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的步骤包括: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获取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
基于预设兑换规则和所述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和/或固定资产兑换为数字资产。
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
若在所述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中,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小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收款方的账户类型;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收款方为境外账户,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发送至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以供所述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对此次数字资产汇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的步骤包括:
若二次审核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若二次审核不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不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身份检查和/或aml反洗钱检查;
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
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的具体实施方式与下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各实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
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本发明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应用于区块链对应的联盟链中。联盟链本质上仍然属于一种私有链联盟链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私有链,只不过它比单个小组织开发的私有链更大,却又没有公有链这么大的规模,可以理解为它是介于私有链和公有链之间的一种区块链,联盟链可视为“部分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区块链是由一系列区块组成的一条链,每个块上除了记录本块的数据还会记录上一块的hash(哈希)值,通过这种方式组成一条链。区块链的核心理念有两个,一个是密码学技术,另一个是去中心化思想,基于这两个理念做到区块链上的历史信息无法被篡改。一个区块由块头和块体组成,其中块头定义包括该区块高度,上一个区块的哈希值等重要字段,而块体主要存储交易数据。节点特指参与到区块链网络里,进行交易和数据交换的网络节点,每个独立机构成员可以拥有一个到多个交易节点,每个交易节点是一组物理网络、计算机、区块链应用软件以及数据库的组合。节点和节点之间,通过tcp/ip(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internet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协议互相连接。
公有链,是指全世界任何人都可以读取、发送交易且能够有效确认的、也可以参与其中共识过程的区块链,公有链面向公众提供服务。
私有链,是指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掌握在一家机构手中的区块链,私有链面向特定的组织内部提供服务。
在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各个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描述,省略执行主体进行阐述各个实施例。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包括:
步骤s10,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现有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往往是不对公众公开的,而是由内部基金进行监管,因为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导致其因为监管不力而带来的后果比其他非公益类的金融机构监管不力的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例如,这种资金流向的不透明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此类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不信任,降低了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公信力,进而导致公益类的基金机构无法有效地吸收社会募捐的资金。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公益基金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不透明的技术问题,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将公益基金持有方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记录在区块链中,使得公益类的基金机构中的资金取向和使用情况更加公开透明。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都接入区块链中,成为区块链中的节点。区块链的各个节点之间采用pbft(practicalbyzantinefaulttolerance,实用拜占庭容错算法)共识算法或raft算法(一种分布式一致性算法)达成共识,而共识达成条件由具体采用的共识算法决定,本实施例对此不作赘述。区块链的各个节点共同确认区块链中的交易,而本本实施例中的交易指的是数字资产的流通和使用情况。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采用相同的api(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连接到区块链中,避免了现有技术中数字资产发行方以及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之间存在不同的api接口,在数字资产发行方以及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接进行数据交互过程中,需要兼容不同的接口标准,数据交互成本高的问题,提高了各个节点接入区块链中的接入效率,降低了各个节点接入区块链的接入成本。在接入区块链过程中,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可提供开放平台接口,数字资产发行方以及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可通过该开放平台接口接入到区块链中,成为区块链中的一个节点。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将公益基金持有方的资金和/或固定资产数字资产化,公益基金持有方在发挥其公益功能时,实际表现为数字资产的转移和流动,更便于数字资产发行方对公益基金的监控。数字资产发行方在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后,将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对应的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进一步地,上述步骤s10包括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获取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基于预设兑换规则和所述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和/或固定资产兑换为数字资产。其中,数字资产发行方为具有权威性的中心节点,例如国家中央银行;预设兑换规则由运维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设置,本实施例不做具体限制,例如,预设兑换规则可以为法定货币与数字资产的兑换比例,固定资产的估值与与数字资产的兑换比例等。
步骤s20,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进一步地,在步骤s20之前还包括:数字资产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汇款预操作,汇款预操作即会使数字资产生流动的操作,该操作发生时汇款操作尚未完成。在此过程中,汇款方(即公益基金持有方)会对收款方进行资料审核,即一次审核,以确认收款方的合法性。一次审核的内容与收款方的类型有关,具体地,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knowyourcustomer,身份)检查和/或aml(anti-moneylaundering,反洗钱)检查;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其中,生物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指纹、面部或虹膜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在本实施例中,在汇款方(即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收款方完成一次审核后,数字资产持有方会将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存储在区块链账本中,由于本实施例的所有的记录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来保存的,深度地结合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的特点,使得公益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更加公开、透明和可信,还能供数字资产发行方在进行二次审核时使用。其中,审核记录包括了审核的具体内容,例如,审核时间,审核方、被审核方的身份资料,汇款频率、汇款金额等。
为规避扁平化的管理,以及审核程序的冗余,实现层级式的管理,数字资产发行方不会对所有完成一次审核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而是会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只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二次审核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汇款方(即公益基金持有方)与收款方串通进行公益基金的非法汇款。其中,预设审核规则由运维人员根据需要设置,例如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汇款方和收款方的账户金额大小、资金进出频率、数字资产面值大小、收款方身份等进行审核,本实施例不做具体限制。
进一步地,二次审核还可以是由数字资产发行方对一次审核未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抽检,以避免公益基金持有方进行恶意审核。
步骤s30,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在本实施例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在对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结束后,会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只有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的汇款操作,汇款方才能向收款方完成汇款操作。另外,在对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结束后,数字资产发行方会将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以及此次汇款的操作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其中,审核记录包括了审核的具体内容,例如,审核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时间,审核方、被审核方的身份资料,汇款频率、汇款金额等;汇款的操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汇款方、收款方的身份资料、汇款金额等。
本实施例通过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本发明通过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将公益基金持有方的资金流向和审核情况记录在区块链中,使得公益类的基金机构中的资金取向和使用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了公益类的基金机构的公信力,并通过汇款方对收款方的一次审核、数字资产发行方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这两重审核增加了公益基金流动的监管强度。
进一步地,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第二实施例,上述步骤s20包括:
步骤s21,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
步骤s22,若在所述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中,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步骤s23,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小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在本实施例中,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包括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被汇款方(公益基金持有方)存储在区块链账本中,当需要对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时,数字资产发行方从区块链账本中获取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然后从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获取此次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该次汇款的汇款方向收款方进行汇款的汇款频率。
然后根据汇款金额与预设金额阈值的大小,和/或,汇款频率与预设频率阈值的大小确定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是否通过。具体地,若汇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频率阈值,则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若汇款金额小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则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其中,运维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第一预设金额阈值以及预设频率阈值的大小,本实施例不做具体限制。
进一步地,上述步骤s20包括:
步骤s201,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
步骤s202,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步骤s203,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在本实施例中,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可以包括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被汇款方(公益基金持有方)存储在区块链账本中,当需要对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时,数字资产发行方从区块链账本中获取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然后从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获取此次汇款的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
然后根据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与预设金额阈值的大小,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与预设金额阈值的大小确定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是否通过。具体地,若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若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对此次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其中,运维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第二预设金额阈值以及第三预设金额阈值的大小,本实施例不做具体限制。
进一步地,上述步骤s20包括:
步骤s2001,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收款方的账户类型;
步骤s2002,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收款方为境外账户,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发送至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以供所述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对此次数字资产汇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在本实施例中,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还可以包括收款方的账户类型,账户类型包括境外账户、境内账户等,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被汇款方(公益基金持有方)存储在区块链账本中,当需要对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时,数字资产发行方从区块链账本中获取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然后从该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获取此次汇款的收款方的账户类型。进而根据收款方的账户类型执行相应操作。具体地,若收款方为境外账户,则数字资产发行方将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发送至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以供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对此次数字资产汇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避免非法境外资产转移等情况;若收款方为境内账户,则数字资产发行方可按照前述二次审核方式中的一种或者两种进行审核。
本实施例通过只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既能避免汇款方(即公益基金持有方)与收款方串通进行公益基金的非法汇款,同时又能实现提升审核效率,避免审核程序的冗余。
进一步地,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第三实施例,上述步骤s30包括:
步骤s31,若二次审核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步骤s32,若二次审核不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不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在本实施例中,数字资产发行方会根据其对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的审核结果来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只有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的汇款操作,汇款方才能向收款方完成汇款操作。具体地,若二次审核通过,说明数字资产发行方认为此次汇款操作合法,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此次汇款操作,进而汇款方才能向收款方完成汇款交易;若二次审核不通过,说明数字资产发行方认为此次汇款操作不合法,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不允许此次汇款操作,进而汇款方不能向收款方完成此汇款交易。
进一步地,在汇款操作完成后,数字资产发行方或者汇款方会将此次汇款操作的详情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以供监管机构进行进一步地监管,汇款操作的详情包括汇款时间、汇款方身份、收款方身份、汇款金额等。
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身份检查和/或aml反洗钱检查;
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
在本实施例中,汇款方(即公益基金持有方)本身会对收款方进行资料审核,即一次审核,以确认收款方的合法性。一次审核的内容与收款方的类型有关,具体地,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knowyourcustomer,身份)检查和/或aml(anti-moneylaundering,反洗钱)检查;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其中,生物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指纹、面部或虹膜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进一步地,数字资产从汇款方往收款方流动的过程中,其实质上是一个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转账流程,而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转账流程为货币由级别低的银行逐级往所属的上级银行流通,那么数字资产流通所遵循的规则是数字资产由级别低的银行逐级往所属的上级银行流通,然后到达总行后,再逐级往所属的下级银行流通,然后到达收款方所属的账户银行。每一个级别的流通,都涉及到一次对汇款方和收款方资料的审核,每一次审核的记录都广播出来,保存在区块链账本上。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
参照图3,图3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包括:
发行模块10,用于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审核模块20,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允许模块30,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结果、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具体实施方式与上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各实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体实施方式与上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各实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之内。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的审核记录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的步骤包括:
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获取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
基于预设兑换规则和所述法定货币持有量和/或固定资产持有量,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法定货币和/或固定资产兑换为数字资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和/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
若在所述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中,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金额小于第一预设金额阈值,和/或,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向收款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汇款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收款方的账户类型;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进行数字资产汇款的收款方为境外账户,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将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发送至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以供所述预设跨境汇款管理终端对此次数字资产汇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的步骤包括:
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从所述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不通过;
若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大于第二预设金额阈值,和/或,所述汇款方的数字资产金额小于第三预设金额阈值,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对所述汇款操作的二次审核通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的步骤包括:
若二次审核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若二次审核不通过,则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不允许此次汇款操作。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收款方为企业,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kyc身份检查和/或aml反洗钱检查;
若所述收款方为个人,则所述一次审核为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所述收款方进行的姓名检查、身份证号检查和生物特征检查中的至少一种检查。
8.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装置包括:
发行模块,用于在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交易平台中,数字资产发行方发行各个公益基金持有方的数字资产,并将所述数字资产汇款至各个相对应的公益基金持有方;
审核模块,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基于预设审核规则,对一次审核通过的汇款操作进行二次审核,所述一次审核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对数字资产的汇款操作的收款方发起,且一次审核的审核记录由所述公益基金持有方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允许模块,用于所述数字资产发行方根据二次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并将所述二次审核结果、是否允许此次汇款操作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中。
9.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公益基金监管方法的步骤。
技术总结